项目选址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预留厂区范围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 18' 08”, 北纬29° 47'45”),属扩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38668m', 总建筑面积74520m,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78513 m,新增建筑面积26499m。项目总投资20592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34万元,占总投资的15. 31%。 建设规模为年产16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副产年产9.6万吨元明粉和年产3万吨22% NaHS 溶液。
(二)工程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新建2101原液车间,2102 纺练车间、2103 酸站;辅助及公用工程:新建给水、供电、软化水站、除盐水站、循环冷却水系统、消防系统、空压站、制氮系统、冷水机组、新增罐区、浆粕、成品库,排水、仓库、办公楼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罐/池、固废暂存库依托现有工程。出1
(三)项目批复意见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根据“报告书”结论和专家咨询意见,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质量满足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
理中,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线成
绒冷凝、纺丝、后处理、酸站等工序产生的不凝废气等,以及车间原料输送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各类废气均应采取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差别化化学纤维酸浴脱气采用间接冷凝产生的含CSs. HS的不凝气收集后经1套碱液+活性炭吸附冷凝吸收处理后进入锅炉焚烧;外排废气中CS、H2S须满足《恶奥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应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原料储罐、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来降低储罐区和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CS、HS、NH;等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含锌废水、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制软水弃水、冷冻空压站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你公司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原则,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
外排废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特征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废水总排口应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设施应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运行。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你公司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副产和废活性炭验收前需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贮存和运输,危险废物应分类盛装放置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清单要求,库房能防风、防雨和防晒,周围设置导流渠,地面做防渗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修改清单要求。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为防止建设项目物料及废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措施进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对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水收集输送处理设施等场所采取防腐防渗,反应池周边设置地沟槽等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震、消声、隔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建设期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业业限日配本这(七)环境风险防范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硫化氢、二硫化碳、氢氧化钠、硫酸、硫酸锌、双氧水等物料泄漏或火灾所引发的环境事故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所引发的环境事故风险。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物料在运输、卸装、储运、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规定,采用自动化水平较高的控制系统进行生产管理、过程控制,并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事故联锁紧急停车系统。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停车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储罐区四周须设置围堰、导排设施和备用贮罐,生产车间设置设排水沟,在厂区地势最低处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污染水(液)直排。事故应急池应便于废水自流入,日常保持空置状态。
(八)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排气简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九)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纺丝车间边界外700m 和酸站边界外800米范围。请湖口县环保局专题报告湖口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和食品、药品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
(十)开展环境监理要求。你公司应委托符合要求的单位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环境监理报告将作为环保部门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材料。
(十一)信息公开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自行检测并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应满足九江市环保局核实确认的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 CODcr≤845. 77t/a、NH3-N≤69. 08t/a、S02≤1866. 28t/a. NOx≤867. 27t/a。
三、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你公司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瞒报、假报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其他环保要求
(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审批后五年方动工建设的,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二)项目监督管理要求。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送到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湖口县环境保护局要配合我局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稽查。
二期16万吨环评批复.pdf